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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的几个问题

1998-01-17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 罗国杰 我有话说

编者的话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其中包含着许多优良的传统道德。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今天,弘扬优良的传统道德,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四有”新人和改善社会风气,协调人际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形成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伦理道德遗产,采取分析的态度,抛弃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同时,还要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和无批判地复古主义。为了帮助人们正确理解传统道德及其意义,弘扬其优秀成分,本刊特发表我国著名学者张岱年教授、罗国杰教授的文章。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四有”新人和改善社会风气,协调人际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形成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毛泽东同志就曾经提出了对待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但是后来由于“左”的和右的干扰,民族虚无主义和无批判地复兴儒学的思潮,尤其是“全盘西化”的民族虚无主义,对我们正确地弘扬优良文化遗产,带来了许多消极的影响。经过40年的曲折发展,现在,对于弘扬中国优良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人们已经取得了共识。这一共识就是: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伦理道德遗产,采取分析的态度,抛弃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民族虚无主义和无批判地复古主义思想,都是我们坚决反对的。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这一指导思想。

在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认识上,有如下五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一、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根本目的

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社会主义道德具有民族的特色和丰富多采的内涵,从而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伦理思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坚持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更好地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有这样一种认识,认为现在之所以强调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因为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道德要求太高了,人们不容易做到,于是用传统道德来代替社会主义道德。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要求并不是高不可攀、脱离人们实际道德生活的空想。集体主义原则认为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是统一的,它主张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的利益。但是,集体主义并不是不重视个人利益,它强调保障正当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并把实现个人的价值作为实现集体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至于说到中国传统道德,它的要求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什么人都可以达到的。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所要求的智、仁、勇、礼、义、廉、信等也是很高的道德要求,像孔子所说的“君子”、“圣人”、“贤人”的要求,更是对一般人来说很难达到的“境界”。古人认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要求,既要有许多从实际出发的道德规范,又要有一个最高的理想境界。对于这个最高的要求,古人认为即使一般人不容易达到,也要抱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执著精神,孜孜不倦地追求。社会主义道德是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服务的道德,我们应当全面地理解它的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和它所强调的理想人格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我们自己的道德水平。

二、弘扬中国优良道德的指导思想

中国古代道德,内容丰富,源远流长,是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中国传统道德是在长期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形成的,有着时代的、阶级的烙印。它既有民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利他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既有积极、进步、革新的一面,又有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它又往往是精华与糟粕结合在一起,呈现出良莠混杂、瑕瑜互见的复杂情况。因此,对于中国传统道德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继承。正确的态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的态度,并根据时代发展所出现的新情况赋予其新的意义,从而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批判继承”,是一个总的原则和统一的指导思想。我们所强调的批判继承,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采取历史的、辩证的、有扬弃的批判继承。我们所说的批判,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否定,而是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批判中又包含着继承;我们所说的继承,并不是把某些“好东西”原封不动地拿来,而是在继承中改造。“弃糟取精”是继承文化遗产,特别是继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要求,强调这一继承是经过咀嚼、消化吸收的继承。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某些基本上属于精华的传统道德,也仍然需要对其进行批判地继承。我们都承认,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两句名言,是中国的优良道德传统的体现。但是,对我们今天来说,它仍然需要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抛弃其时代的局限,赋予其新的意义。应当看到,范仲淹所说的“忧”、“乐”,既有对广大人民群众命运的关怀,也有对宋王朝统治的兴衰的“忧”、“乐”(其中当然有对国家关怀,也蕴含着对君主的“忠诚”)。“综合创新”对于继承中国道德传统有重要的意义。中国优良道德传统,包括儒、墨、道、法、兵等各家的丰富的思想道德内容。我们决不应只注意儒家一个学派,而要经过分析加以比较,进行综合创新,使它们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综合创新”还要求对全人类的道德遗产进行整理、加工、对比和鉴别,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同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相结合,以创造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

总之,“批判继承”,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中国道德传统进行认真的、严肃的、细致的研究。我们应当努力把这一工作做好。

三、在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应注意弘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

中国的优良道德传统是宝贵遗产,应当大力弘扬。同时,还应当弘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以革命先驱、仁人志士和道德楷模的事迹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民族独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而前仆后继、英勇献身的崇高行为,一直鼓舞着人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和道德情操,既受到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熏陶,又高于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升华,是我们民族道德精神在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最高体现。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刻,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弘扬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和革命道德传统,吸取人类一切优良道德成就,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去努力实践。

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革命传统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尽管它们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形成,并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特点,但二者又有着作为整体的民族感情、民族心理、民族素质所凝结成的民族特色。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而献身的集体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同中国革命传统道德中的关心人民、爱护人民、献身人民、献身祖国的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有着民族的思想渊源关系。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中的“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和“以义求利”的思想,在经过批判地改造之后,能够使广大人民更容易、更亲切地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道德的以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为基础的义利并重的价值观念,因而也就更有利于我们反对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腐朽思想。同样,我国革命传统道德中的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对理想人格的执著追求,也就是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杀身取义、舍生取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飞跃和升华,是这一思想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新的时代体现。因此,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和新时代的革命传统,并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道德,更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

四、弘扬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绝不是“复兴儒学”

一般说,“新儒家”是指本世纪20年代以后在中国形成的以弘扬和恢复“儒家”学说为目的的学派。近年来,这一学派在海外有程度不同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该学派的思想在同国内学者的相互交流中,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长期以来,这一学派一直致力于中国传统儒家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他们不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对儒学进行批判继承,而是只强调“复兴儒学”,强调要“返本开新”,力图在“儒学”的根本中开出现代的科学和民主等。这与我们的主张存在着原则的分歧。一些人提出要把儒家精神作为我们的时代精神,是十分错误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文化和儒家伦理道德,如果不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和扬弃,就不但不可能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还可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阻力。

以“复兴儒学”为目的的现代新儒家,力图在现代条件下重新肯定儒家的价值,并力求使儒家思想能够有利于当前社会中人们的道德品质的提高。应当说,这些研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他们研究道德的出发点,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而是所谓先验的人的善良本性。他们所提倡的“道德自我”的修养,基本上是脱离实践的。这不但无助于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而且也无法达到他们所说的道德超升的目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儒家思想已不可能体现当今中华民族的时代精神,更不能代替马克思主义。应当明确,体现我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只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我们前进的道路只能是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什么儒家资本主义。

五、应注意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复古思潮

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时,应当注意一种新的复古思潮。这种思潮就是,原封不动地将封建社会所宣扬的忠、孝、节、义和神鬼报应、男尊女卑的思想,拿到今天的社会中加以宣扬和推广。因此,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时,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继承的态度,防止把传统道德中反动的,腐朽的,宣扬低级、庸俗、有害的道德观念,作为精华来腐蚀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许多以弘扬传统美德为目的的通俗读物、普及书刊和参考教材,如雨后春笋般地不断涌现;许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启蒙读物、劝善读本、处世格言、家训家教、传家宝典等大量出版,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注意的问题。从普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来说,这一工作,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对于这类书籍的出版和发行,应当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而不能只是从经济上去考虑。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的传统美德教育,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应把其中的神鬼迷信等荒诞无稽的内容不加分析和批判地印出来毒害群众。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出版工作者应该更自觉地意识到新时代所面临的崇高责任和艰巨任务,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工作,能够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道德觉悟,能够鼓励人民努力奋斗、积极向上,从而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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